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

  民事裁定书

(2022)粤03破149号(个3)

申请人:詹晓彬,男,汉族,1989年7月7日出生,住广东省惠来县。

申请人詹晓彬申请个人破产重整一案,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,对其破产申请进行了审查。本院分别于2021年11月17日、2022年2月25日举行听证。申请人詹晓彬以及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、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参加了听证调查,魏松、陈晓明、兰亚飞、欧艳芳、杨其和、岑英舜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支付宝网商贷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招商银行闪电贷)未参加听证。
詹晓彬向本院提交了以下材料:
(一)破产重整申请书、破产原因以及破产经过说明;
(二)收入状况、社保证明、纳税记录;
(三)个人财产清册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;
(四)个人债权债务清册、借款合同、银行交易流水等;
(五)诚信承诺书。
申请人陈述其破产原因及经过说明为:2018年,詹晓彬开始自主创业,先后研发、生产兔比加湿器、萌宠台灯、游戏机喷雾风扇等三款产品。由于经营不善,加之硬件严重缺货,詹晓彬的产品销量无几。此外,詹晓彬与其妻子育有两岁幼女,由妻子居家照顾,詹晓彬家庭日常生活陷入困境。詹晓彬因模具开发、货物生产、生活消费负债约55万元,其中拖欠供应商款项约10万元、金融债权人45万元。
根据詹晓彬申报的情况,詹晓彬名下有一辆私家车、2项外观设计专利和库存产品,无房产、现金、股票等资产。上述私家车价值10万左右,库存产品约3万元。詹晓彬现就职于深圳市普森斯有限公司,任扫地机器人硬件测试员,月工资9000元至1万元。此外,詹晓彬利用业余时间每月兼职赚取报酬2000元至3000元。
詹晓彬向本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,称其计划在未来5年内还清欠款本金,未清偿的利息应予免除。
本院认为,申请人詹晓彬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,其因创业失败和生活消费举债,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。申请人收入稳定,具有偿还债务能力。詹晓彬的重整申请符合个人破产法规规定,本院予以准许。依照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》第二条、第八条、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
受理詹晓彬的个人破产重整申请。
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。

审判长霍雨

审判员谢继宇

审判员赵钟

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
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

书记员李慧敏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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